佛化婚礼的检讨按语(附原文)(一九四五年三月一日)
佛学是人生处世的实学,佛教是度人救世的宝筏。所以我们要把他推广普及到全人类,使大家都得到安乐和解脱。于是佛化的婚礼、丧礼、祭礼、医院、学校、通俗演讲……都成为需要积极提倡的急务。
其中尤其是婚礼一项。习俗相沿,都是大杀生命,来充筵席。当每一对新夫妇,到婚礼完成之时,就负下了无穷的命债。这种在团圝喜庆的时候,却反演此杀生流血的惨剧的悖谬举动,实在是最不合理的。可是举世习行而不知其非,反认素席为不祥,实属遗憾。现在可不同了,佛化素席的婚礼,相继倡行,真是正风弭劫的好现象。我们还得把他来检讨一下,始归于标准化。
所谓佛化婚礼,大致不外乎俭约,戒杀用疏,佛化仪式的三个原则。此外在家庭富裕的,还可以节糜费,充善举,为新夫妇造福。至于佛化仪式,如用佛化歌曲,或音乐,作佛化演说等,都可采行。又如旧式婚礼中,有舅翁祝香的仪式。从前吕蒙正公,有『愿我子孙,世世信佛奉法,效忠国家。凡不信佛法者,勿生我家』的祝愿,也可移用于佛化婚礼中,由主婚人,在彩舆入门之后,新人交拜之前,设香案而祷祝之。
近来窦存我老居士的四公子海溶世兄,在某寺中举行佛化婚礼,仪式庄严隆重。这种对于佛法真信实行的毅力,真值得我们的钦佩和随学。但对于这佛寺结婚的创举,可要精审地检讨一下,以为尊否去取的标准。在一般的想,基督教徒,在教堂中结婚,佛教徒,在佛寺中结婚,不是很对吗。但是佛教的机构,可就不同些。在佛教四众弟子中,在家二众弟子,是绝对不妨婚嫁的,所戒的是邪淫外色。出家二众,可就严格了。因为他们负了传持佛法的大任,誓求了脱生死,而证道果的。故须身口意三业清净,严守戒律。对于『生死根』的淫欲,是绝对禁绝的。在佛遗教经上,明白地告诫僧伽,不应参与男女婚嫁的事。免使隔绝了的心镜,重染尘埃,这当然是『不见可欲,则心不乱』的正法。想在出家的戒律中,也有这样的规定吧。根据此意,则在疏食处,与在家人所组织的佛化团体中,举行佛化婚礼,是很好很对的。若在佛寺中结婚,岂不破僧律而妨静修,也许会惹动修行人的欲念来,所以是不如法的,不可为例的。
这个臆断,请示了兴慈师座,获得印可后,重商于窦存我居士。不料窦老所见亦同,说自己早有这个感觉,知道此举之错误。佛化婚礼,举行于疏食处,或居士团体,是尽善尽美的,而不能举行于佛寺。希望佛教同信,后不为例。故抒管窥,再求诸善知识的共同商榷。(郑颂英)
愚按 今人思想进化,不拘合法不合法,确有许多新发明,擬事事远胜前人,此是司空见惯的。即就佛法未入中国之前,依儒家礼论,七十可以食肉,亦未主婚礼必须杀生。且易云,天地之大德曰生,体天地好生之德,亦自应戒杀护生。况已皈依三宝之在家二众弟子,依莲池大师之慈训,一切婚丧喜庆,戒杀护生,纯用素筵,美善如法,本无足异。朽腐如森,亦觉无须别立名目。
注:郑颂英文,德森法师按语,摘自民国三十四年三月一日《弘化月刊》第四十五期,见《民国佛教期刊文献集成·补编》六十九卷三九〇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