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千世界,森罗万象,皆一法所印。这是简单具体但是又非常抽象的说法,在文字的表达中,“法”这个字带有多重的涵意,有时候它代表方法,有时候它代表现象,有时候它代表至终的真理,因此在各位诵读典籍的时候要仔细分辨各地方所代表不同的意义,这是第一点要说明。
第二点要说明的是在很多人的(修行)练习过程中会有许许多多的觉受,这些觉受或者经验是如此的真实、如此的神奇,以至于常常形成了一种不自觉的迷恋,迷恋在这种种神奇的经历当中。
举例说明,记得什么是自由?自由就是离于一切所缘而不执著,这里要再仔细说明,首先我们不要执著,其次我们也不要不执著,这就是以文字或语言来表述所遭遇的困境。再回到离于一切所缘,当我们强迫自己与一切都脫离关系的时候,那并不是自由,那叫孤立。所谓离于一切所缘,并不是说我们和所有的一切断绝关系,而是不粘着在某一种特別的境地、觉受或者对象上。比如说,我们追逐财富,这就是一种贪著;另一方面,我们有很好的觉受,不愿意离开这样的觉受,这也是一种贪著,其余种种依此类推。依照前面所讲,所谓自由,也不是叫你把这些对象、经历、觉受看成毒蛇猛兽,它就只是它,只是那样而已,我们既不需要拒绝,更不要粘着。从这个观点来看,所谓的贪就是不断的希望获得同样的东西或者感受,这就是一种广义的贪。所以,我们再简单的说,自由就是不即不离,不追求、不拒绝,就让一切自然的呈现,有境也好,无境也好。到最后我们还有一个最终的检验标准就是,你是否能够时常,最好是始终处在一种平和宁静的状态当中,还是你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而鄙视其他的存在、宗派、理念,如果有这样的行为、想法,那么你应该要了解,自己已经渐渐的偏离了那个你所追求的道,所追求的理想目标。